新疆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8 14:57:20 编辑整理:新疆自考网 【字体: 【学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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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日12时至6日18时




二、开考专业及课程


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2024年1月起实施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旧专业计划课程设置于2026年1月废止


相关新专业课程计划设置、新旧课程过渡顶替要求及本次开考课程等信息,请考生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查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三、考点设置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自学考试考点设置在地级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所在地(附表1)。考生可根据考点所在考区自行选择报考,具体考点以考生《准考证》信息为准。


新疆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图1)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特别提醒:所选考区一经确认无法更改,请考生谨慎选择,因考区选择错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四、报名报考方式


报名报考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须在报名报考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考。


1.首次报名报考考生及未在“管理系统”注册的考生,须先提交注册信息进行用户注册,待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考交费。


2.已完成注册的老考生,本次报名报考登录“管理系统”时,须验证本人联系方式及基本信息,后续因联系方式有误造成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


3.已在“管理系统”注册成功的考生,可直接进行报考交费。


4.报名报考必须使用电脑进行操作,建议使用360、搜狗、QQ浏览器(极速模式)。具体报名报考流程请查阅“管理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报考指南》。




五、特殊专业报考


首次报名参加“护理学”、“公安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须通过“管理系统”上传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警官证、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资格审核,待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与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进行报考交费。




六、报名报考信息更正


报名期间身份信息或报考课程信息填报错误的考生,可于报名报考结束前,向报名考区属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更正。




七、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报考成功后,可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进入“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八、报名考试费标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九、网络助学综合评价


为完善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价体系,推进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服务建设,让广大自学考试考生享受到正规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综合评价考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实践,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下半年起,在我区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工作。参加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是否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由考生个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


按照《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报名公告》相关要求,考生可于2025年12月22日—2026年3月13日登录“慕享云测评学习与管理平台”(网址:xinjiang.moycp.co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如需了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具体报名信息,可关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新疆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报名公告》。



十、报名报考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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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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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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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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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考专业及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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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专业课程计划设置、新旧课程过渡顶替要求及本次开考课程等信息,请考生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查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三、考点设置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自学考试考点设置在地级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所在地(附表1)。考生可根据考点所在考区自行选择报考,具体考点以考生《准考证》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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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报考方式


报名报考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须在报名报考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考。


1.首次报名报考考生及未在“管理系统”注册的考生,须先提交注册信息进行用户注册,待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考交费。


2.已完成注册的老考生,本次报名报考登录“管理系统”时,须验证本人联系方式及基本信息,后续因联系方式有误造成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


3.已在“管理系统”注册成功的考生,可直接进行报考交费。


4.报名报考必须使用电脑进行操作,建议使用360、搜狗、QQ浏览器(极速模式)。具体报名报考流程请查阅“管理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报考指南》。




五、特殊专业报考


首次报名参加“护理学”、“公安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须通过“管理系统”上传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警官证、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资格审核,待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与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进行报考交费。




六、报名报考信息更正


报名期间身份信息或报考课程信息填报错误的考生,可于报名报考结束前,向报名考区属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更正。




七、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报考成功后,可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进入“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八、报名考试费标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九、网络助学综合评价


为完善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价体系,推进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服务建设,让广大自学考试考生享受到正规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综合评价考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实践,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下半年起,在我区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工作。参加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是否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由考生个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


按照《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报名公告》相关要求,考生可于2025年12月22日—2026年3月13日登录“慕享云测评学习与管理平台”(网址:xinjiang.moycp.co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如需了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具体报名信息,可关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新疆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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