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考《知识产权法》章节试题及答案汇总(下)

发布日期:2019-07-27 18:00:25 编辑整理:新疆自考网 【字体: 【学历咨询】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第五章 著作权的内容、取得和期间

名词解释题:

1著作人格权(考研)

2表演权(考研)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刘某从画家孙某处购买了一幅画,刘某在对该画享有物权的同时,对该画还享有( )。

A改编权B出租权C复制权D展览权

2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符合何种情况下才能得到保护?( )

A作品发表B作品创作完成

C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

(二)多项选择题

1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 )。

A发表权B署名权C表演权D修改权

2我国出租权的对象包括( )。

A计算机软件B文学作品C图书D电影作品

(三)不定项选择题

1电影、电视作品的发表权由( )行使。

A演员B导演C编剧D制片者E投资人

简答题

1简述《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规定。(考研)

案例分析题

1周某是一个翻译公司的职员,主要从事英文翻译工作,同时周某还是一位文学爱好者,尤其喜爱鲁迅先生的作品(鲁迅于1936年去世)。2006年他打算将鲁迅先生的作品翻译成英文,介绍给世界各国的读者,但是由于翻译涉及原作者的著作权问题。因此他担心由于他的翻译侵犯了鲁迅先生的继承人对作品的著作权。

问题:

(1)翻译鲁迅先生的作品是否需要得到授权?为什么?

(2)如果周某在翻译成英文的过程中将鲁迅的作品作了大幅度的删节,是否侵犯鲁迅的权利?为什么?

论述题

1试述不同类型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

参考答案

1著作人格权,亦称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

在我国,著作人身权有如下特点:(1)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视为作者,因而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也可以享有著作人身权;(2)著作人身权具有一定的专属性,通常不得转让、继承和放弃;(3)著作人身权不同于民事权利中的其他人身权,以创作出文学艺术作品为法律事实,而其他民事权利一般以民事主体的生命存在为前提。

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表演权是著作财产权,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

表演既可以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也可以将表演权转让给他人。

修改后的《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表演权为公开表演其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既包括现场表演,也包括机械表演。所谓机械表演是指以物质载体的形式向公众传播被记录下来的表演的方式。

表演权作为著作权人的财产权,不同于邻接权中的表演者权。

(一)单项选择题

1D。理由同上题。应当特别注意,原件所有人只能享有展览权,而不能享有改编权、出租权和复制权。

2 C。《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二)多项选择题

1ABD。选项C中的表演权属于财产权,而非人身权,具体参见《著作权法》第10条关于著作权内容的规定。

2AD。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7项规定: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三)不定项选择题

1D。《著作权法》第15条规定,电影、电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因此发表权当然由制片者享有。

1(1)不需要授权。因为鲁迅先生的作品已经过了《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保护期了。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公民创作的作品的使用权及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具体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鲁迅先生于1936年逝世,故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应于1986年的12月31日终止。自1987年开始,他人可以自行决定使用鲁迅作品,而无须事先征得其继承人授权,无须支付报酬。

(2)侵犯了鲁迅的权利。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第20条的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因此,周某在翻译鲁迅作品的时候,应当尊重鲁迅先生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得对鲁迅作品进行修改、歪曲。

1 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依法产生的权利。通过对作品的不同方式的利用,可以分别给权利人带来人格和物质方面的利益。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所谓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给其带来的财产收益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包括:

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删去了作为传统复制手段之一的临摹。

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放映权: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展览权:也称公开展览权或展示权,是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广播权: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的权利。

摄制权: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改编权:以原作品为基础,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汇编权: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注释权与整理权:注释权是指对艰深的古典著作或者其他作品中的典故作出比较通俗的解释行为。整理权是指对内容零散、层次不清的已有作品或者材料进行条理化、系统化加工的权利。

1(1)公民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及录音、录像制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不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一般规定。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自开发完成之日起,自然人为终生及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第六章 著作权的利用和转移

名词解释题:

1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乙共同创作完成一部小说,甲主张发表,乙不同意。后乙死亡,有一继承人,后甲将该小说发表,下列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 )(司考)

A乙生前不同意发表该小说,甲无权发表

B发表该小说的稿费全部由甲获得

C该小说的使用权保护期限应截至于甲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D甲不能剥夺乙的署名权

(二)多项选择题

1甲市著名艺术家李海花5年时间创作名画《迎春图》,后来某收藏家以35万元的高价购买了此画,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海仍是该画的著作权人

B某收藏家获得该画原件的所有权

C某收藏家享有该画原件的展览权

D某收藏家不能获得该画的任何著作权

(三)不定项选择题

1杨珊生前发表了一篇专业论文,被多家核心期刊转载,杨珊死亡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享有署名权

B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在法定期间内享有获得报酬权

C该著作权的人身权利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D若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著作权的人身权利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简答题

1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的区别。

案例分析题

1为纪念宋庆龄同志诞辰100周年,经中央批准,宋庆龄基金会编辑了一部《宋庆龄选集》(上、下册),交人民出版社出版。由于宋庆龄同志没有子女,亦无明确的合法继承人,因此她的著作的使用及权利行使产生了问题。

(1)《宋庆龄选集》的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为什么?

(2)如果宋庆龄同志没有合法继承人,则其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如何处理?
 

第七章 著作权的限制

名词解释题:

1法定许可使用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蒋某和王某1960年共同创作完成了小说《西山风云》,蒋某于1998年6月2日病故,王某于2002年11月7日逝世,在我国,《西山风云》著作权保护的终止期限是( )。

A2048年6月2日B2048年12月31日

C2052年11月7日D2052年12月31日

2 某歌厅购买了若干正版卡拉OK光盘后,未经任何人的许可,直接将该光盘用于其经营活动。对该歌厅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司考)

A合法使用B合理使用

C法定许可使用D侵权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

1某刊物不愿让别的刊物随意转载其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下列做法哪些是可行的?( )(司考)

A在刊物上发表不得转载的声明

B在每一篇文章上都刊载作者不许转载的声明

C在刊物的声明中载明所有作者均已授予本刊专有使用权

D不须作任何声明

2陈某为撰写学术论文需引用资料,为避免引发纠纷,陈某就有关问题向赵律师咨询。赵律师的下列意见中哪些是可以采纳的?( )(司考)

A既可引用发表的作品,也可引用未发表的作品

B只能限于介绍、评论或为了说明某问题而引用作品

C只要不构成自己作品的主要部分,可将资料全文引用

D应当向原作者支付合理的报酬

3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司考)

A某电视台为了报道油画展览的盛况,在电视新闻中播放了展览的油画

B某教授在世纪论坛上的演讲词被电台全文报道

C法院为了查证将张某发表的文章复制了3篇

D出版社将蒙文发表的作品翻译成汉文在国内出版发行

简答题

1简述著作权的限制(考研)

案例分析题

1李某自学英语多年,经常做笔译练习。李某同事赵某常在报刊上发表一些文章。李某为了提高翻译水平,常将见到的文章顺手拿过来做翻译练习。一次李某将赵某在报纸上发表的一篇文章进行翻译。赵某见到李某翻译自己的文章,便提出李某这样做未经自己许可,是侵犯自己的著作权。李某辩称:自己只是做翻译练习,并不打算发表,但赵某坚持认为李某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并要求李某今后不得再翻译自己的作品。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问题:李某是否侵犯了赵某的著作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并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制度。这种制度的实质在于将权利人的某些权利从一种绝对权降格为获得合理使用费的权利。该制度同样

(一)单项选择题

1D。《著作权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 D。鉴于目前的卡拉OK正版光盘一般只会授权购买人进行家庭使用,即非营利性使用。而某歌厅将卡拉OK光盘用于经营活动,进行营利,且该歌厅的行为不符合合理使用及法定许可的条件,因此是一种侵权行为。本题的答案为D。

(二)多项选择题

1BC。根据《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0条规定:“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的,应当在报纸、期刊刊登该作品时附带声明。”故选项B正确。另外如果在刊物的声明中载明了所有作者均已授予本刊专有使用权,则实际上刊物已经取得了这项权利,因此其他刊物也就不得随意转载。故选项C当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的规定,只有著作权人才能作“不得转载”的声明,因此只是刊物发表“不得转载”的声明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故选项A不当选。

2BC。掌握《著作权法》第22条第2项的规定。特别是要了解“适当引用”的含义,即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而且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出题时《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尚未修改,修改前《条例》第27条规定了“适当引用”的含义。其内容为: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2)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3)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新《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此没有规定,但仍然应当按照那条规定理解。

3 ABC。掌握《著作权法》第22条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中第3款、第5款、第7款、第11款的规定。对于选项D,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第11项的规定,要求原作品必须是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因此,选项D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

1为协调著作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著作权制度从一问世,就对著作权作了必要的限制,这种限制主要是针对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著作权的限制,是指除任何权利都受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平和公序良俗的限制外,法律明确而具体地对著作权人可行使权利的限制。著作权的限制除了其保护期有时间限制以外,还包括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制度。

(1)合理使用制度。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也就是行使依法本属于著作权人有权行使的权利,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不认为是侵权行为,在理论上称为“合理使用”。合理使用制度是为了平衡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利益,真正实现“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的著作权法宗旨。

(2)法定许可制度。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制度,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并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制度。这种制度的实质在于将权利人的某些权利从一种绝对权降格为获得合理使用费的权利。该制度同样是为了平衡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利益。

(3)强制许可制度。著作权的强制许可制度,是指在著作权人无正当理由而不允许他人使用其作品时,当事人向著作权主管机关申请,国家主管部门依职权批准他人有偿地使用有关作品的制度。强制许可须经当事人向主管机关申请,且只能针对已经发表的作品,而且是非专有的。

我国的著作权法有关于合理使用制度和法定许可制度的规定,但没有关于强制许可制度的规定。

1李某没有侵犯赵某的著作权。

赵某对自己撰写的文章依《著作权法》第2条,第9条,第11条享有著作权。一般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作品。但是《著作权法》为了有利于文化传播,对著作权人的权利作了一些限制,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合理使用制度。其中一项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属于合理使用。结合本案来看,法律规定的3个条件李某都符合。其一,必须是为了个人目的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非单位、集体或多人的使用目的,李某为提高自己的翻译水平而使用赵某的文章属于此类;其二,必须是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否则,即使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目的也属侵权,赵某的文章刊登在报纸上属已发表作品,李某用来练习符合规定;其三,必须尊重著作权人除使用、获得报酬外的其他权利,李某只是利用赵某的文章做翻译练习,无发表的打算,也未擅自行使其他权利,符合这一条件。所以,李某并未侵犯赵某的著作权。
 

第八章 邻接权

名词解释题:

1邻接权(考研)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网站与乙唱片公司签订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甲网站按约定支付报酬后,即开展了网上原版音乐下载业务。对甲网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司考)

A是合法使用行为

B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该行为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不是取得录音制作者的许可

C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该行为还须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D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该行为虽然无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必须取得表演者的许可

(二)多项选择题

1某影视中心在一电视连续剧中为烘托剧情,使用了某正版唱片中的部分音乐作品作为背景音乐。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授权的集体管理组织)以该使用行为未经许可为由要求制片人支付报酬。该协会的要求被拒绝后,遂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司考)

A播放行为是合理使用行为

B播放行为侵犯了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表演权

C播放行为侵犯了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播放权

D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不是正当原告

2某刊物不愿让别的刊物随意转载其刊物上的文章,下列做法哪些是可行的?( )(司考)

A在刊物上发表不得转载的声明

B在每一篇文章都刊载作者不许转载的声明

C在刊物的声明中载明所有作者均已授予本刊专有使用权

D无须作任何声明

(三)不定项选择题

1作者甲将自己创作的一部小说交乙出版社出版,但双方始终未签订出版合同。事后,甲又与丙出版社签订了专有出版合同,将此书稿交丙出版。现乙对甲和丙提出异议。本案依法应如何认定?( )(律考)

A甲的行为属于一稿多投,侵犯了乙的权利

B丙明知乙已出版此书仍与甲签订出版合同,属侵权行为

C甲一稿多投并不违法,乙不签订出版合同有悖著作权法的要求

D乙应当尊重丙的专有出版权,不得再出版此书

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哪些邻接权?邻接权的保护期多长?(考研)

论述题

1如何看待邻接权与著作权之间的关系?(考研)

参考答案

1邻接权在我国著作权法上也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具体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所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

(一)单项选择题

1C。《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甲网站除了需要经过录音制作者的同意,还需要经过著作权人和表演者的许可,并且支付报酬,才能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多项选择题

1ACD。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9项的规定,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属于表演权的范畴,因此选项B中的说法正确,而选项A中的说法错误。同时《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录音制品、录像制品制作者不享有播放权,因为其权利仅限于“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对于录音制作者而言,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录音制作者的复制、发行权,故选项C中的说法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8条的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故选项D中的说法错误。

2BC。《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此处的声明只能是著作权人,而不能是杂志社。另外如果在刊物的声明中载明了所有作者均已授予本刊专有使用权,而专有出版权的含义就是只有一个出版者可以出版此作品,其他刊物当然不得随意转载。故选项B与选项C正确,而选项A及选项D说法错误。

(三)不定项选择题

1CD。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9条关于图书出版合同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乙出版社既未与甲签订出版合同,便无权禁止甲与丙出版社签订合同和干涉丙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

1邻接权,亦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在国际上包括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所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享有邻接权的本质原因是从事了演艺创作,从而使原作品获得了新的表现形式。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还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

关于邻接权的保护期限:

表演者权,包括表演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表演者的人身权利,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权和表演形象不受歪曲权不受保护期限限制;表演者的财产权利,包括现场直播权、录音录像权、复制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到该表演发生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止到录音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广播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有控制权,未经其许可,他人不得转播,也不得擅自将这些节目录制以及复制这些录音制品。广播、电视台的这种控制权为50年,截止到该广播、电视节目首次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这种权利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1兰飞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大地风公司的版式、装帧设计权。根据《著作权法》第35条规定,“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因此,大地风公司对由兰飞公司提供的有关《秩序册》的图片、文字等内容,通过智力创作,以符合兰飞公司的要求所制作的版式、装帧设计,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任何人未经大地风公司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该版式创意与设计。


关注新疆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其他人还看了:
免责声明

《新疆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新疆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