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25 10:41:31 编辑整理:新疆自考网 【字体: 【学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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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考及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以下简称两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一)全国高等教育自考

2021年2月1日12∶00—2月5日18∶00

(二)两学考试

2021年3月1日12∶00—3月5日18∶00

二、报考课程

请具体查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全国高等教育自考报考简章》。

三、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报名区县设置将覆盖全疆91个县市,具体名单详见附表1。考生在报名时须根据常住地就近选择报名考点,最终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和座位通知单信息为准。

四、报名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名报考方式

报名报考使用线上模式进行,考生须登陆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或新疆自考在线网(http://wwwxjzkzx.com)进行考生注册、报名报考、网上支付等操作。特别提醒∶由于《自考报名报考系统》已更新升级,本次报名报考要求所有考生(含新、老考生)首先须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完成并通过审核后方可登陆系统进行报考交费;报名报考系统必须使用电脑进行操作,建议使用QQ、360、搜狗浏览器(极速模式)。具体报名流程请查阅报名系统中的《考生报名使用手册》。

(二)新生确认及准考证打印

自本次报名报考起,新生现场确认工作由各地区使用《自考报名报考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不再另行组织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准考证和座位通知单均采用网上打印版,考生报名报考成功后,可在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自考报名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和座位通知单。

(三)特殊专业报考

报考高等教育自考护理学、公安管理、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按要求将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警官证、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上传至《自考报名报考系统》,待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考。另∶ 报考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须上传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审核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开展自考报名工作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周密部署,强化服务意识,结合具体情况,做好计划与安排,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报名工作安全平稳实施。考生要按当地教育考试部门要求,配合做好报名咨询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有关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考前20天内随时关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xjzk.gov.cn)或关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新疆招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二)咨询

报名报考期间,考生若遇到问题,请向报名考区致电咨询。各地咨询电话详见附表2。

附表∶

新疆202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图1)

新疆202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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